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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男子转账3500元备注彩礼要求返还被驳回**
近日,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赠与合同纠纷案,引发了社会热议。
原告刘某与被告彭某在恋爱期间相识并发展为恋人关系。原告刘某因分手后要求返还恋爱期间转账的18852元,但法院最终驳回了其全部诉讼请求。据判决书显示,原告转账金额多为小额款项,特别是备注为“彩礼”的3500元转账,却因一些细节争议了原告索回请求。
据悉,这笔转账发生在2024年5月。原被告通过微信相识并发展为恋爱关系后,原告刘某多次向被告彭某转账。转账记录中包含了许多具有特殊含义的红包,如“示爱红包”和一笔数额为3500元的转账备注为“彩礼”。
